江宁区责任督学4月工作要点
作者: 徐学兵 | 发布时间: 2018/8/31 14:40:54 | 1206次浏览
江宁区责任督学4月工作要点
一、主要工作
1、 参加《江宁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专项督导;
2、 撰写月督导报告一份;
3、 参加责任督学月工作例会。
二、工作要求
1、 认真学习《江宁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专项督导方案,明确督导的时间、工作安排、督导方式、督导检查的步骤和督导结束后需提供的材料。
2、 联系学校的报告督学,告知到校督导的时间及督导事项 。
3、 做好专项督导过程中的文字、图片等记录,及时发现学校薄弱环节,指导学校进行有效整改,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达标。填写好《责任督学工作手册》,督促学校做好反馈记录和落实有效整改。
4、 月底认真总结责任区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标准化建设达标方面的亮点、特色,整改情况等,撰写督导报告。
5、 月底请每位责任督学把《月督导报告》电子稿发至邮箱:jnddslcy@163.com。
江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4月1日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