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招生入学公告
作者: 王洋 | 发布时间: 2021/5/28 12:50:11 | 8464次浏览
2021年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招生
入学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2021〕3号)和《2021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江宁教字〔2021〕19号)要求,现将将军山中学2021年七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将军山中学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1.宁丹大道以东,秦淮新河以南,机场高速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2.石马新寓小区
三、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将军山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本校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本校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四、日程安排
6月22-26日17:00,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6月26-27日,小学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按预约时间到将军山中学现场审核材料,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首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页)
(2)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3)家庭房屋产权证
(4)学籍卡(毕业小学盖章)
(5)《成长的脚印》(复印四至六年级的成绩页和评语页)
8月10日前,本校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特别提醒
1.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本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本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根据2021年本市招生政策,参加电脑派位被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4.此次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小学毕业生及监护人(仅允许1人陪同),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招生咨询电话:52797980、19941981725(徐老师)
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