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爱国主义法治教育进校园
作者: 胡国俊 | 发布时间: 2020/9/18 15:03:00 | 3047次浏览
江宁区爱国主义法治教育进校园
——暨“纪念《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启动仪式
2020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在国庆佳节来临之际,9月18日将军山中学举行江宁区爱国主义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暨“纪念《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启动仪式,莅临现场的相关领导有江宁区依法治区办专职副主任郁鹏、江宁区法学会副会长吕长富、江宁区司法局法治宣传科科长陈静、江宁区法学会秘书长解理理、江宁区教育局法治安全科科长杨德良、江宁区美丽乡村普法服务中心理事长包公勇,本次活动在我校顺利举行既是对我校法治教育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又是对我校法治教育工作的支持。
启动仪式由我校王洋副校长主持,首先是江宁区依法治区办专职郁主任致辞,郁主任从《国旗法》的基本内容出发,强调了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法治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他指出,国旗代表国家的主权和尊严,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希望我校广大师生要树立国旗意识和国家观念,自觉维护国旗尊严,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紧接着教育局杨科长阐述了本次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结合我们学校的实际,对下一步开展系列爱国主义法治教育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对我校法治安全工作进行表扬,同时也鼓励我校继续扎实做好爱国主义法治教育和学习工作。
接下来由法学会吕会长为美丽乡村普法服务中心授旗。授旗仪式标志着江宁区爱国主义法治教育进校园暨“纪念《国旗法》颁布实施30周年”活动正式启动以及美丽乡村普法服务中心将按照要求深入江宁区中小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法治教育等系列活动。
启动仪式结束之后,普法服务中心的志愿者为我校师生开展了《国旗法》专题知识讲座,并组织学生学习了《民法典》相关内容。帮助同学们对《国旗法》有了更加深入地了解,这是非常及时且有必要,对于引导和激励同学们切实增强爱国意识,维护国家尊严,珍惜爱护象征祖国的国旗,热爱伟大的祖国和勤劳、勇敢的人民,学习成才,报效祖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校学生们聆听讲座情绪高昂,互动积极,认真学习法治安全知识。
我校会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爱国主义法治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唱国歌等多种形式不断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