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招生入学公告
作者: 徐学兵 | 发布时间: 2020/6/23 7:26:21 | 14521次浏览
2020年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招生
入学公告
根据《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宁教〔2020〕5号)和《2020年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江宁教字〔2020〕14号)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初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将军山中学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1.宁丹大道以东,秦淮新河以南,机场高速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2.石马新寓小区
三、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入学
本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应具有本校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本校登记入学:
①儿童户籍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有固定房产且常住,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儿童父母离异,其户籍随法定监护人,并在施教区常住的;因政策原因,儿童父母中的一方户口无法迁移的。
②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名下均无房产的。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入学
①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产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②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入学
①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②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③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四、日程安排
7月19日9:00至7月25日16:00网上报名。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我的江宁”手机app进行报名。
7月24日至7月25日,根据网报预约时间,到将军山中学现场审核材料。小学毕业生仅须一名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①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复印首页、孩子页、父母页)
②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家庭房屋产权证
④小学毕业生学籍卡(盖章)
⑤四~六年级《成长的脚印》(复印成绩页和评语页)
8月10日前,学校电话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特别提醒
1.所有小学毕业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而我校难以正常接纳入学的,由我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根据2020年本市招生政策,参加电脑派位且被派中后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4.此次报名期间仍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特殊时期,小学毕业生前往我校现场审核材料、领取入学通知书时仅允许一名家长陪同,且须按防疫要求出示健康码、量体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招生咨询电话:52797980或19941981725(徐老师)
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