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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招生入学公告

作者: 刘芳 | 发布时间: 2024/5/23 8:57:08 | 6065次浏览

2024年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招生

入学公告

根据《江宁区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江宁教字〔202412号)要求,现将将军山中学2024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对象

我校施教区内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施教区范围

将军大道校区

1.翠屏山-将军山-韩府山以东,秦淮新河以南,南京机场高速以西,天元西路-翠屏山以北。

2.石马新寓小区。

佛城西路校区

宁丹大道以东,天元西路-翠屏山-将军山以南,南京机场高速以西,诚信大道以北。

三、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小学毕业生

我校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届小学毕业生网上报名登记入学应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其户籍原则上应与法定监护人一致,且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我校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一致,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提示:2025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除上述条件外,属于下列情况的,也可在登记入学:

(1)儿童父母双方均为不在南京市工作的现役军人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常住的。

(2)小学毕业生在出生后随父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登记落户在施教区内,且户籍从未迁移过、其法定监护人名下均无房产。

2.购买二手房的家庭子女

(1)儿童法定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好二手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办好儿童及监护人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

(2)每套二手房只能保障当前有一个家庭的儿童在施教区初中学校就读。

3.拆迁户家庭子女

(1)未自购新房或未安置到位的,在原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2)已安置到位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安置房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

(3)已自购房屋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籍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所购房屋所属施教区初中学校报名入学。

4.其他情况

(1)残疾儿童入学。南京市盲人(低视力)学校和南京市聋人学校面向全市招生;江宁特殊教育学校面向本区招收智障儿童。

(2)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户籍迁移,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的,由学校负责登记上报,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3)在江宁区落户、无正式产权住房家庭的适龄儿童,应选择在户籍地学校进行网上登记、预约现场审核,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四、日程安排

1.  5月23日,发布《2024年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招生入学公告》。

2.  5月27日至6月2日17:00,登录江宁区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zsbm.jnjy.net.cn)或通过“我的江宁”手机APP、“苏服办手机APP进行网上报名。

3.  622-23日,小学毕业生在其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材料,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

(1)小学毕业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复印首页、学生页、法定监护人页)

(2)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3)家庭房屋产权证

(4)学籍卡(毕业小学盖章)

(5)《成长的脚印》(复印四六年级成绩页和评语页)

审核地点:

将军大道校区:负一楼合班教室

佛城西路校区:学之楼二楼

4.  8月10日前,校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五、特别提醒

1.网报时请严格按照将军大道校区和佛城西路校区所划定的施教区范围报名,不得跨校区报名。现场审核时请到相应地点审核材料。

2.所有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应确保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所报学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报公安机关处理。

3.根据2024市招生政策,参加电脑派位被派中并到派中学校现场确认录取后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再次录取,也不得回施教区公办学校就读。

4.前往现场报名、咨询及审核材料的小学毕业生及监护人(1人陪同服从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招生咨询电话:

将军大道校区:5279798019941981725(老师)

佛城西路校区:51190010、18021403717(张老师)

南京市将军山中学(东外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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