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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将军山中学第20周升旗仪式

作者: 张庆 | 发布时间: 2026/1/12 17:24:20 | 次浏览

第一项:介绍升旗手

杨雨潼来自七年级(5)班、班级数学课代表,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在学业、才艺、品德等方面均表现突出,是同学们身边的榜样。她学习态度端正,成绩始终位居班级前列。在本学期期中考试中,她凭借扎实的学科基础与稳定的发挥,荣获鹏天奖,展现出过硬的学习素养与进取精神。其次,杨雨潼热爱陶笛艺术,曾获得国际陶笛大赛一等奖、江苏省少儿才艺大赛银奖等多项荣誉。更难能可贵的是,她曾利用暑假前往大别山区支教,主动教授当地孩子陶笛演奏,用音乐传递美好,播撒艺术的种子。

封昕颖同学作为班长,她踏实负责,认真对待班级的日常事务;在学习上,她态度端正,勤奋用功,在考试中多次取得好成绩,比如上次的期中考试,她就斩获了鹏程奖。她热爱数学,在每道难题上刻苦钻研,不仅为了得出最终的答案,还享受解题时的过程;在日常生活中,她始终秉持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的原则,对自己,她习惯要求多一点,对同学,她总是真诚友善,乐于助人。

今天的升旗手是来自七16班的李伯奥同学。他在学习中,他养成了较好的习惯,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他能持续从学习中找到乐趣和成就感。在学校里,他善待同学,认真听课,积极主动地完成作业。在生活中,他待人真诚,他会有意识的培养自己的良善之心,力所能及的为身边人服务。

第二项: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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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项:升国旗奏唱国歌,少先队员行队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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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项:国旗下的讲话

98be8712e8556ecdb6981ec4d20b8e2c悦纳自我 点亮星光

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站在青春的渡口,我们常被外界喧嚣裹挟,迷失在“别人家孩子”的光环里。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悦纳自我,才是点亮人生星光的起点,与真实的自己和解,生命便有了最坚实的根基。  

悦纳自我,是接纳不完美的自己。我们总追逐“完美”幻影,却忘了“完整”更珍贵。也许你数学不拔尖,但文字能温暖人心;也许你不擅舞台,但运动场的奔跑同样有力量。正如夜空中的星星,无论明暗,都在自己的轨道上散发独特光芒,真正的强大,是直面缺憾仍热爱真实的自己。

 悦纳自我,是停止无意义比较,欣赏自身独特。信息时代里,社交媒体的“完美人生”让我们焦虑,但玫瑰不必羡慕松柏挺拔,松柏也无需嫉妒玫瑰芬芳。你的价值,不在于比谁跑得快,而在于是否跑出自己的精彩,你是独一无二、拥有不可复制生命密码的存在。

  悦纳自我,更是与自己温柔相处,做自己的支持者。人生难免遇挫折,当外界质疑、内心响起“我不行”时,愿你能给自己温暖拥抱、坚定回应“我可以”。爱自己是对生命的负责,唯有内心充满接纳与肯定,才能积蓄对抗风雨的力量,在黑暗中点亮前行星光。

 同学们,悦纳自我是逐梦的起点。从今天起,对自己多些温柔与鼓励,每一个悦纳自我的瞬间,都是生命星空中的亮光。愿我们勇敢前行,点亮属于自己的璀璨星空!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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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明法纪、知敬畏、存善念,争做文明守法的新时代少年》

20261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有一个重大变化:取消了对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绝对行政拘留豁免。过去,个别同学可能误以为“年龄小”就是“护身符”,即使实施了欺凌等不良行为,也只会受到轻微处理。比如,某地曾有几名15岁的学生,因为看同班同学不顺眼,多次在放学路上围堵、推搡、辱骂他,还抢走他的零花钱。事情被学校发现后,因为涉事学生均未满16岁,最终只被批评教育和责令道歉。这样的处理并没有让他们真正意识到错误,反而变本加厉,直到有一次在楼梯间故意绊倒该同学,导致其手臂骨折。而根据新法,这类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欺凌行为,即便施暴者是未成年人,也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法律不会永远为错误“网开一面”,年龄绝不是肆意妄为的借口。

与此同时,20213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也对刑事责任年龄作出重要调整: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如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也须承担刑事责任。 去年外地有一则真实案例:一名13岁学生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矛盾,竟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在争执中向对方连刺数刀,导致其重伤残疾。最终,经最高检核准,该学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案例警示我们:一旦暴力行为触犯刑法,哪怕只是刚满12岁,也可能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

特别提醒12-15周岁的同学们:你们正处在成长的关键期,也是法律教育和行为规范的重点关注阶段。不要以为“我还小,出了事也没关系”,更不要用“打闹玩笑”来掩饰欺凌行为。每一次言语侮辱、每一次故意推撞、每一次网络上的恶意嘲讽,都可能对他人造成难以愈合的伤害,也可能将自己推向法律的警戒线。请记住:真正的强大不是欺负别人,而是克制自己、尊重他人、遵守规则。

那么,如何辨别是玩闹还是欺凌?关键看三点:是否双方都愿意、是否造成身体或心理伤害、是否反复发生且力量不均衡。比如课间嬉戏,如果双方都笑得很开心,那是玩闹;但如果有一方已经躲闪、皱眉、说“不要”,另一方还追着打闹、起哄,甚至联合其他人一起嘲笑,那就已经跨过了界限,属于欺凌行为。

校园是我们共同学习生活的地方,安全、文明、有序的环境需要每个人维护。在此,学校重申以下纪律,请全体同学严格遵守:

· 严禁携带违禁物品进入校园,包括刀具、辣椒水、仿真枪激光笔、打火机、鞭炮、不良读物等。某校曾有一名学生偷偷把美工刀带到学校,课间和同学争执时,情绪失控划伤对方,不仅同学受伤,自己也受到严肃处分,家长还被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 严禁破坏公共财物,比如故意损坏饮水机、卫生间隔板、教室桌椅或者将垃圾倒在饮水机旁或卫生间里恶意行为。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他人使用,更反映一个人缺乏公德心和责任感。

· 严禁在非实验室、无教师指导的情况下使用危险物品,如酒精灯、化学试剂等,以免造成意外伤害。

· 严禁违规订购外卖入校(因特殊体质需要家长送餐的除外),校外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学校无法保障其卫生与安全。

· 严禁任何形式的欺凌行为,包括肢体冲突、言语羞辱、散布谣言、恶意排斥、网络攻击等。也许你觉得一句嘲讽“没什么”,一次推搡“只是好玩”,但对被对待的同学来说,可能是长期的阴影。

学校对以上行为持“零容忍”态度,一旦发现,将根据《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及校纪校规,视情节给予相应惩戒,并计入个人综合素质评价。同时,自即日起,凡受到校级警告以上处分的同学,将取消“鹏举少年”等评优资格,相关处分进入个人成长档案,情节严重者将永久存档。

同学们,法律和校纪不是捆绑我们的绳索,而是保护每一颗心灵不受伤害的盾牌。它们维系着公平,守护着尊严,也指引着我们走向更正直、更有担当的成长之路。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明是非、知敬畏、存善念、守规矩,共同营造一个充满尊重、温暖与法治精神的阳光校园!

谢谢大家!

第五项:学生会公布上周各班常规考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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